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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文推动无人机发展 无人机行业迎来利好消息

发布来源:21摄影器材网    发布时间:2020-04-22 10:01

  5月14日我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有关征询《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的通告。

  通告称,为推动无人驾驶航空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服务管理品质,中国民航总局空管行业规范公司办公室做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方法领导组公司办公室机构撰写了《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中国民航总局为名下达,今年5月24日前截至征询建议。

民航局发文推动无人机发展 无人机行业迎来利好消息

  《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展总体目标强调,从如今到今年,是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基本建设的融入发展环节。这期内将进行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统筹规划,创建并健全政策法规质量标准体系,综合进行示范点示范性运行。

  从2023年到2035年,是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基本建设的结合发展环节。

  从2036年到本世纪中叶,将是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基本建设的全方位提高环节。将多方位提高在我国在无人驾驶航空行业的竞争力、国际性民用航空标准规范主导权和技术性创新驱动力,完成无人驾驶航空运用及管理方法全行业向民用航空大国超越的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接下去的关键每日任务。提升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统筹规划、创建并健全政策法规质量标准体系、综合进行示范点示范性运行、推动运行管理方法数据平台、提升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安全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创建根据胜任能力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管理体系、创建根据运行风险性的无人机适航体系管理、提升宣传引导、提升核心技术科学研究与运用、提升科学研究自主创新和人才的培养、提升国际合作协作。

民航局发文推动无人机发展 无人机行业迎来利好消息

  以下几点为“通告全文”

  民用航空各地区管理处,空管局、运行监控系统、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管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适航核准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中国航协、民航机场研究会、民航飞行员研究会、航驾研究会,无人机业内各企业:

  依据中国民航总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方法领导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推动无人驾驶航空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服务管理品质,中国民航总局空管行业规范公司办公室做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方法领导组公司办公室机构撰写了《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中国民航总局为名下达。

  现从此实施意见公布征询建议。文档和意见反馈表请从“民航局官网—互动交流沟通交流—征询建议”频道免费下载(http://www.caac.gov.cn/HDJL/YJZJ/)。请于今年5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无人驾驶航空发展反馈意见”为邮件主题发送到yangfei@caac.gov.cn。

  中国民航总局空管办

民航局发文推动无人机发展 无人机行业迎来利好消息

  今年5月14日

  有关推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

  当今,无人驾驶航空业正持续迅速发展、迭代更新演变。在人工智能技术等全社会变革主导的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浪潮中,无人驾驶航空应时而生并朝气蓬勃发展,已变成优秀生产主力的关键质粒载体。伴随着在农牧业、货运物流、高清航拍甚至载客等通用性和运送航空行业的应用推广,无人驾驶航空已经逐渐融进國家航线系统软件。这一过程为中国航空由大转强、“变更车道变更车道”产生了史无前例的机会,但另外也对政策法规规范、航线資源、技术革新等层面明确提出众多挑戰。为推动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不断身心健康发展,为民用航空高品质发展出示绵绵不绝的充足驱动力。现明确提出下列建议。

  一、整体规定

  (一)指导方针

  贯彻执行有关民用航空工作中的指示精神重要批示,树牢并自始至终贯彻自主创新、融洽、翠绿色、对外开放、共享资源的发展核心理念,密不可分紧紧围绕新时期民用航空大国基本建设每日任务,掌握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特性规律性,搭建“社会治理 行业规范”的布局,产生安全性、高效率、畅顺、可持续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体系,完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无间隙”融进國家航线管理体系,打造出与各种航空器相一致的运行生态体系。为新形势下民用航空和社会经济高品质发展出示新的动力装置。

  (二)基本要素

  坚持不懈安全性发展。妥善处理安全性与发展、安全性与经济效益的关联。以运行安全性为基本,以品质和高效率为导向性,加强运行、服务项目和管理方法协作,推动信息化平台基本建设,创建行之有效的宣传引导体制,全方位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

  坚持不懈统筹协调。提升统筹规划,总体谋化和搭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定义、优化算法和技术规范,统筹谋划信息化平台基本建设,创建行之有效的宣传引导体制,全方位推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

  坚持不懈分组管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的本身特性和规律性,根据运行风险性和需要特性,依照对外开放类、特殊类、核准类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工作人员资质证书、运行、运营和空中交通执行分组管理。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和标准规范,融入并推动制造行业自主创新发展,逐步完善健壮的智能化航空绿色生态。

  坚持不懈协作结合。根据民用航空运行安全性,综合性考虑到國家空防安全性、和信息安全,根据“社会治理 行业规范”的方式,促进创建协作管理模式,完成“部队、民用航空、地区”协同管控。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等多行业优秀技术性与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和运用的紧密结合,产生共促发展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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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不懈先试优先。依据各地区具体要求,激励并稳步推进典型性的运行自然环境和场景下的示范点和示范性运行。以空中、防护运行为起始点,逐渐累积社会经验和运行数据信息,持续提升朝向國家、制造行业、社会发展及大家的航空服务能力。

  (三)发展总体目标

  从如今到今年,是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基本建设的融入发展环节。这期内将进行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统筹规划,创建并健全政策法规质量标准体系,综合进行示范点示范性运行。看准处理无人驾驶航空迅速发展要求和民用航空传统式管理方法体制机制创新不相融洽的分歧,不断完善制造行业主管机构的內外高效率协作管理决策构架,保证重要规章制度和现行政策的精确供求平衡。不断关心基本确保能力不足的突显难题,重中之重补足航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自主创新等关键資源薄弱点,大幅度提高合理供求平衡工作能力。无人机运行管理方法(UOM)服务平台交付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协作运行体制和协同管控体制全面铺开。根据运行风险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体系管理构架基础产生。融合国际性民用航空机构(ICAO)的无人机营业执照和等级划分标准,融合在我国无人机制造行业具体,自主创新管理模式,基本创建包含分布式系统无人机实际操作资质证书规定以内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管理体系。

  从2023年到2035年,是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基本建设的结合发展环节。在其中,在2030年以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体系管理的机构、优秀人才、设备和组织建设基础进行。根据运行风险性的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搭建基础进行,配套设施的无人驾驶航空管理方法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和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基础进行。在航线、基础设施建设等資源的层面获得功能性改进的前提条件下,完成空中航线資源的合理流动和灵便应用,在2030以前,完工健全的航线共享资源、数据信息互连、运行高效率、管服一体的体制机制创新。分防护、衔接、结合三步完成无人驾驶航空融进國家航线管理体系。在航线构造持续提升的前提条件下,完成许多人机和无人驾驶航空航线共享资源和航线容积提高,持续减少应用领域的运行成本费,明显提高运行高效率,并为此搭建中国航空的新的竞争优势,助推在我国向多行业民用航空大国的超越。在2035年以前,创建包含载客以内的无人驾驶航空道路运输系统软件。产生一批全世界领跑的航空生产制造、航行监控器、运营管理的无人机骨干企业。提高在我国在国际性无人驾驶航空法律机构有关主题活动中的主导权,为无人机生产商和营运商参加经济全球化造就有益的规章制度自然环境。

  从2036年到本世纪中叶,将是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体系管理基本建设的全方位提高环节。在这段时间将多方位提高在我国在无人驾驶航空行业的竞争力、国际性民用航空标准规范主导权和技术性创新驱动力,完成无人驾驶航空运用及管理方法全行业向民用航空大国超越的总体目标。

  二、关键每日任务

  (一)提升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统筹规划

  搭建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定义,综合性考虑到无人驾驶航空运行有关行为主体的要求和总体目标,根据风险性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际操作及充分发挥其有关作用的全过程开展科学分类,创建两者之间运行安全风险相一致的管理方法标准和对策。在其中关键包含航空器适航、工作人员资质证书、空中交通和安全性提高等层面。将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方法列入民用航空整体发展整体规划。确立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方法行为主体,运行体制和解决方法。

  撰写无人驾驶航空发展路线地图。朝向无人驾驶航空运用的新要求和新模式,融合无人驾驶航空有关技术性发展发展趋势,以规章制度规范、系统软件服务平台、关键技术为案件线索,根据运行风险性整体规划先低后高,先载客后载人、先通用性后运送、先防护后结合的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相对路径。提升包含认知与躲避、C2(commandandcontrol)与通讯、导航栏与监控、时光标准等核心技术科学研究,根据示范点示范性、迭代更新演变,不断完善支撑点无人驾驶航空发展路线地图的技术性与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做为将来民用航空高品质发展的发展战略推动功效。

  (二)创建并健全政策法规质量标准体系

民航局发文推动无人机发展 无人机行业迎来利好消息

  紧密配合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订。融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定义,同歩制订全局性整体规划性的安全性运行规章制度(CCAR-92部),整理并综合搭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政策法规管理体系架构,产生包含运行管理方法、运营管理、航空安全性与安全保卫等详细的政策法规管理体系。

  全方位搭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质量标准体系。重中之重标准无人机的申请注册备案、适航管理方法、工作人员资质证书、航线管理方法、上空道路交通、信息内容互动等标准和规范。促进在我国无人驾驶航空规范迈向现代化。

  (三)综合进行示范点示范性运行

  依据各地区具体要求,统筹谋划各种典型性运行自然环境和场景下的示范点示范性运行,另外激励开发设计新式应用领域,探寻合乎无人驾驶航空特性的多元化运行规范和管控方式,累积运行工作经验和数据信息,逐渐扩张应用领域,立即对试点经验开展法律转换,不断完善根据运行风险性和需要特性的运行管理体系。

  重中之重进行空中无人机公共性航道划设和运行科学研究,机构进行垂直起降载客(VTOL)及货运物流无人机试运行,为制订适航、飞标、空管运行标准、规范出示根据。在安全性运行的基本上,扩展无人驾驶航空商业服务经营模式,拓展无人驾驶航空运营批准范畴。

  尽快开展无人机综合测试验证场所规划和建设。为无人机设计、制造及应用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多场景的测试验证环境,为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理论研究、风险评估、市场准入等提供试运行平台。

  (四)推进运行管理平台建设

  加快无人机运行管理(UOM)平台立项建设。通过搭建平台构建中国特色的无人机运行服务与管理平台。结合当前无人机行业现状和长远发展需求,重点关注无人机运行的安全、效率、效能及可扩展性,充分融合军警民等各管理部门信息交互需求。实现民用无人机注册登记,人员资质,航空器适航,空域动静态管理,容量及流量等管理功能。实现目标身份识别与追踪,冲突探测与告警,航空情报及多元化信息等服务功能。从无人机隔离运行向无人机与有人机融合运行过渡。推动UOM和ATM体系的融合,促进二者的数据融合,机制融合和平台融合。

  (五)加强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安全管理

  使用特定运行风险评估方法,对安全风险较高的无人驾驶航空运行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在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与运行风险相匹配的无人驾驶航空事故调查和事故征候标准,促进运行主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SMS)。

  按照特定的无人机设计特点和运行场景,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模型。根据所需安全水平,开展无人机系统效能分析和稳健性研究,检测实际运行安全水平与目标安全水平的符合性。监督和指导无人机安全运行。

  (六)建立健全管理模式

  综合考虑空防安全、民航运行安全、社会公共安全,通过“社会管理+行业管理”的模式,建立协同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军队、民航、地方”等多主体联合监管。统筹构建各管理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配套管理,促进市场和行业自律。创新管理和服务,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配套管理,促进市场和行业自律。建立无人机运行企业评价机制,促进有特色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相关企业发展壮大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集中,鼓励企业国际化发展,加快海外市场拓展,加强资本、技术和人才的输出和引入。紧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市场发展,扩展针对不同运营种类的经营管理试点,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监管事项库。提升民航服务质量,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市场监管系统建设,实现运行运营数据共享,简化企业运营申请审批流程,减少企业与监管人员负担。

  (七)建立基于胜任力的人员资质管理体系

  结合现有ICAO关于国际IFR运行的无人机执照和等级分类,考虑无人机未来技术演进趋势,确立具备包容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等级分类标准。兼顾无人驾驶航空从业人员经历、背景,不断提升资质证明的行业适用性,消除跨领域流通的资质壁垒。依托政策、管理、技术和服务创新,着力加强无人驾驶航空人员资质管理。

  (八)建立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体系

  建立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分类适航管理办法。研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分类管理方式,制定无人机适航审定技术标准,研究无人机制造厂商适航体系管理办法。推动对制造厂商开展的体系审查,研究无人机委任创新管理。完善、推广实名登记与产品激活过程的融合。完善相关规章,对无人机施行实名登记和国籍登记管理。进一步开展碰撞实验研究,科学评估各类无人机对有人机的危害程度,并研究相应缓控措施。

  (九)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协会、院校的桥梁作用。以正向引导为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利用无人机注册过程教育无人机拥有者及用户在相关空域内掌握运行守法要求。配合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持续教育公众提高无人机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对社会公众和行业主体开展多层次的安全意识、法律规章、运行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

  (十)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面向无人驾驶航空的应用,开展无人机飞行控制、通信、导航、监视等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重点研究分布式、全自主、集群等先进运行模态的配套技术,包括北斗等卫星定位及通信、5G移动通信、C2链路、多通信手段融合、感知与避让技术等,发布相关技术应用指导材料、设施设备技术标准与规范。开展地理格栅技术、低空航路航线规划与构建技术、动态地理围栏及发布技术研究。开展无人机运行模拟仿真、航空器性能、航迹识别与追踪方面的研究。加强低空、局部区域气象观测、预报及发布技术研究。加强无人驾驶航空信息安全、电子威胁防护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应用研究。进一步开展无人驾驶航空无线电管理和频谱需求研究。加强无人机无线电反制技术对航空电磁环境影响的研究。加强民用机场防范无人机技术研究,制定民用机场使用无人机探测、反制设备的相关技术规范。

  (十一)加强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围绕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需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增强无人驾驶航空创新发展新动能,提高民航局作为国家航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创新科研管理机制,更新学科体系、建立人才与专业梯度机制。充分发挥协会、院校的桥梁作用,在专业、非专业各层面加强教育、培训、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速培养运行风险评估、航空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领域急需人才,助力中国民航强国发展战略早日实现。

  (十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对接、深度参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无人驾驶系统规则制定联合体(JARUS)等重要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提高中国民航在国际组织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选派合适人员进入ICAO等重要国际组织无人机项目机构工作;通过设立国际或者地区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参与、举办国际会议,促进国内国际标准协同。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思路,适时创建相关国际合作组织,支持中国企事业参与国外无人机试点项目,向世界展示中国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引导全球无人驾驶航空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制定。鼓励双边与多边各方秉承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精神开展合作,加强政策对话、沟通和经验分享,联合所有利益攸关方,共同构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合作和融合

  加强政府部门间合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涉及民航系统内外多个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加强无人驾驶航空管理的专门机构和机制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扩大民航与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公共服务提供部门的沟通渠道和合作,围绕执法、企业自律和安全生产把无人驾驶航空联合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扩大与行业协会的合作领域,逐步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协同的民用无人机治理格局,把协会作为政府、企业之外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建设和发展的第三种力量,以服务为中心,开展各种培训、咨询,组织行业企业反映共同诉求,促进行业有序、有效的发展。加强与产业界合作,广泛听取无人机设计制造企业、运营实体、教育培训机构和新技术开发应用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无人驾驶航空企事业利用现有民航基础设施资源开展运行和运营实践。加强军民融合,一方面扩大军民航在飞行计划、飞行动态和飞行情报等方面的数据、信息交换能力,提高协同运行和应急处置的响应速度和决策质量,推进低空空域空管空防一体化。另一方面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和重点区域的保护。配合军航等相关部门,做好禁飞、限飞区域等信息的公布。按照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的战略安排,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共享安全和谐天空。

  (二)加强组织建设

  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效率,在现有组织机构框架内,整合加强专门机构,专责专务保证各项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并尽快形成一个比较固化、更加紧密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提高无人驾驶航空相关业务的工作效率。加强培养并形成无人驾驶航空管理专业队伍,随着管理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配备相应的监管力量,更好的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并找准“难点、痛点”,不断解决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无人驾驶航空管理技术及应用研究方面的科研经费投入。积极统筹项目布局,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并加快项目组织审批,制定相关配套激励政策。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各行业应用领域,扩大无人驾驶航空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加强对国际交流合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对接国际无人驾驶航空管理和发展的前沿,加强多层次国际交流和合作,宣传中国方案,增加中国在国际平台上的影响力。

  (四)加强任务落实和监督指导

  民航局应当立足自身职责,起到无人驾驶航空整体管理链条的引领和枢纽作用。深入研究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管理特点规律,顺应发展趋势,制定中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路线图,明确各阶段的发展问题与难点,确保及时有效解决。同时优化管理组织机构和机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对外公布实施进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无人驾驶航空体系建设和发展,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形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航空生态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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